WFU

2007年6月25日

淺析《李逵負荊》與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的藝術特點

淺析《李逵負荊》與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的藝術特點

張日郡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前言

  元代康進之的雜劇《李逵負荊》與施耐庵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「黑旋風喬捉鬼,梁山泊雙獻頭」的後半在情節上幾乎雷同,經過考證之後,乃是《水滸傳》的作者在創作上吸收或融合了元代雜劇的養分[1],尤其是《李逵負荊》的身影深刻地烙印在《水滸傳》裡,原因是《李逵負荊》在刻劃李逵人物形象上取得相當高的成就,故被《水滸傳》作者選來充實小說。
   
  《李逵負荊》與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雖屬不同文體,但其情節、人物皆有非常吻合之處,同樣以「替天行道」為主,只是文體不同,勢必表現的方式、藝術技巧也會有所差異,在這樣的前題之下,深入去討論兩者的異同,對於小說與戲曲的認知將獲得一定程度的助益。筆者欲從此觀點切入,以兩者的文本為主,加以分析其情節的設置、人物的塑造、表現方式等。


二、        情節的設置

  《李逵負荊》[2]與《水滸傳》[3]第七十三回兩者在情節上,雖然皆以「李逵負荊」的結果以及原因做為一個描述重點,但是前者注重於「誤會」和「衝突」的表現上,後者則著重於李逵戴罪立功、殺假宋江、柴進的過程,這是相當明顯的差異。如《李逵負荊》第一折開場,馬上進入杏花莊王林開的酒店場景,兩個冒充宋江、魯智深的惡棍宋剛、魯智恩來騙酒,起出的動機只為了騙酒喝,但最後不知是見色起意或是早有預謀,便將王林唯一的女兒強擄而去,後「巧合」遇到李逵下山,王林對其哭訴。第二折隨即描寫了李逵上山「數說宋江的罪過」,衝突因此而生。第三折則述說了宋江與魯智深下山讓王林認人,確定不是他們之後,李逵才知道誤會了自家兄弟。第四折便是李逵負荊、將功折罪的過程。可以看出《李逵負荊》的重點在於「誤會」的產生,並藉此表現李逵個性中的魯莽,此劇用了相當多的篇幅來建構這個誤會以及隨即產生的衝突,最後以負荊請罪做結,將戲劇的基本元素之一的「衝突」詮釋得相當精采,並深刻地塑造出李逵人物個性的多樣性,成功創造出一個顯明的人物形象與扣人心弦的情節,這得歸功於情節設置上的選擇。

至於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的後半,寫的是李逵與燕青殺了狄太公的女兒與姦夫王小二之後,夜宿劉太公的大莊園,聽到他們哭訴女兒被宋江擄去之後,憤怒且衝動上山尋理,進而描寫對宋江的種種質問與衝突,再來則與《李逵負荊》第三折、第四折一般,同樣是下山認人、負荊請罪、戴罪立功,但最大的不同在於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以相當仔細的方式,描寫了李逵和燕青找尋假宋江、柴進的過程,最後在牛頭山的道院找到時,發生了一場激戰,李逵得勝之後,割下兩人的頭顱進獻宋江。可以看出小說的描寫相當重視「打鬥場景」,也就是「替天行道」的明顯行為,所以在如何救出劉太公女兒的過程中下了功夫,但這本來就是《水滸傳》最重要且明顯的特色之一,同時將「李逵負荊」的情節與李逵殺了狄太公女兒和王小二兩人的「姦情」情節並置,其實可以看見作者的巧思,李逵是相當痛恨這種「淫亂的行為」,於是才會在聽到劉太公女兒被擄之後,衝動地找宋江要人,並且也突顯李逵個性的魯莽與正義。

《水滸傳》小說的表現上著重「打鬥場面」,同時也偏向單一突顯出李逵個性中魯莽、焦躁、衝動的一面,較無過多對於李逵另外一方面的書寫,故在情節的安排上做出了「誤會的產生和李逵負荊」與「救出劉太公女兒」兩個幾乎相同比例的選擇,以配合整部小說的基調。反觀《李逵負荊》則注重於假宋江、魯智深如何強擄滿堂嬌,到李逵下山怎麼欣賞沿途風景,以至後來「誤會的產生與衝突」、「宋江下山」、「李逵負荊」、「戴罪立功」等情節,都以仔細的筆觸書寫之,而對於「打鬥的場面」並無過多的描寫,全然著重於誤會和衝突上頭,並從中鮮明地塑造李逵的性格,給予觀眾一種深刻的烙印,在情節的安排上也顯得緊湊,配合戲劇的演出。


三、人物的塑造

  《李逵負荊》與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在塑造李逵人物形象上,所選擇的書寫策略是不同的,於是也會造成兩者不同的藝術呈現,前者的人物只鎖定李逵一人作為描寫、突顯的對象;後者則是除了李逵外,更加入了燕青一角,作為「側寫」李逵形象的媒介。例如《李逵負荊》第一折,寫李逵因三日之清明假而下梁山之景:

   【混江龍】可正是清明時候,卻言風雨替花愁。和風漸起,暮雨初收。俺
   則見楊柳半藏沽酒市,桃花深映釣魚舟。…()人道我梁山泊無有景
   緻,俺打那廝的嘴。()【醉中天】俺這裏霧鎖著青山秀。煙罩定綠楊洲。  
   ()那桃樹上一個黃鶯兒,將那桃花瓣兒幍啗呵啗呵,啗的下來,落在水
   中,是好看也。……俺學究哥哥道來。()他道是輕薄桃花逐水流。(《李 
   逵負荊》第一折,頁302)

一開始便藉著李逵之口道出梁山的美麗景緻,然而在戲劇的表現中,這些「外景」是直指內心的,可見李逵的內心亦像這些美景一般,充滿了春天的生氣。「人道我梁山泊無有景緻,俺打那廝的嘴。」更顯示出李逵對於梁山美景的熱愛,以及一種歸屬之感。而後,李逵在下山的路途上,獨自一人欣賞梁山的美景,竟與桃花玩起逐水流的遊戲,「可惜了你這瓣兒,俺放你趁那一般的瓣兒去。我與你趕與你趕,貪趕桃花瓣兒。」藉著李逵與桃花瓣的言語,將桃花瓣擬人化,不僅使得李逵下山的路上顯得「有伴()」、熱鬧,更將他個性中逗趣、喜氣的一面完完整整的呈現出來,縱使他說吟的詩句或塑造的翩翩公子形象是「學究哥哥」的,但舉手投足之間,那「好黑指頭也」卻與萬物融合一體,讓觀眾一開始認為李逵與萬物的搭配不協調之處,已盡失矣。此段的描寫顛覆了李逵暴力的形象,突顯他粗中帶細的特質出來,這也是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所沒有的部分,但其原因也正是情節安排、主題思想的不同,造就如此表現。

  而在誤會的產生方面,《李逵負荊》李逵在酒店聽到王林敘述了「假」宋江、魯智深如何將滿堂嬌搶擄去之後

   (正末云)有什麼見證。(王林云)這紅絹褡膊便是見證。(正末云)……只等三日之後,我輕輕的把著手兒送將你那滿堂嬌孩兒來家……(正末云)我如今回去見俺宋公明,數說他這罪過。(《李逵負荊》第一折,頁304)

李逵欲求「證據」,看似不再魯莽行事,可惜雖有求證之心卻無求證到底的精神,最終仍是衝動的上梁山找宋江「興師問罪」。但在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李逵聽完劉太公控訴宋江是強擄他女兒的兇手之後:

   李逵便叫:「燕小乙哥,你來聽這老兒說的話。俺哥哥原來口是心非,不是好人了也。」燕青道:「大哥莫要造次,定沒這事。」李逵道:「他在東京兀自去李師師家去,到這裡怕不做出來!」……李逵道:「……我去討來還你。」(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,頁964)

李逵一口咬定就是宋江所為,亦沒有求證據,所憑證的就是宋江與李師師一事,而在後來便以「殺了閻婆媳便是小樣,去東京養李師師便是大樣。」以「前情」作為斷定宋江是兇手的徹底憑證,這是小說所表現的形式優點。也可看出李逵對於宋江本來就有誤會存在,而在另一次的「誤會」中,使得李逵的憤怒、魯莽得以藉機而發。而燕青一角,就是在於信任梁山兄弟的基礎上而出現的,當然也為七十三回的前半所延伸過來的,一開始聽到劉太公告狀時,他所採取的是:「大哥莫要造次,定沒這事。」後來又在李逵上梁山大鬧時,宋將大怒:「你且說我的過失」,李逵早已「氣做一團,哪裡說得出。」燕青就是說明原因的媒介。小說深刻的突顯李逵莽撞、容易失去理智的性格。這段亦不在《李逵負荊》中出現,全然都是李逵一人發怒、發言,這原因不僅是看不貫良家女子被人強擄帶走,更是因為他所敬愛的兄弟宋江、魯智深竟做下這等罪惡,他對著宋江便說「這廝敢狗行狼心,虎頭蛇尾。……誰著你奪人愛女,逞已風流。」全然不顧顏面劈頭便罵,字眼雖用「風流」,意卻是「下流」來嘲諷宋江,或者亦可解做李逵熱愛梁山這一花一草,於是無法容忍這種行徑在梁山發生。由此可見兩者的分別,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是瞄準小說前幾回,李逵對於宋江的誤會而發;《李逵負荊》則是在這上面為基礎,再加上李逵對於梁山的熱愛,兩相交互影響之下而發的,也是場景的安排在於人物方面的影響,在戲劇上是比小說更加注重的。

  負荊請罪的情節也是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與《李逵負荊》的重點所在,前者的安排上,是在於當劉太公認清宋江、柴進並非兇手之後,李逵才知犯下大錯,燕青便教他「負荊請罪」。當李逵背著一把荊杖,跪在忠義堂前:

   宋江笑道:「這黑廝怎地負荊?只這等饒了你不成?」李逵道:「兄弟的不是了,哥哥揀大棍打幾十罷。」宋江道:「我和你賭砍頭,你如何卻來負荊?」李逵:「哥哥既是不肯饒我,把刀來割這顆頭去,也是了當。」眾人都替李逵陪話。(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,頁967)

這裡李逵所言、所做之事全然依照燕青之言,一方面顯得對自身犯錯的事實,有大不了一死的氣概,另一方面則突顯其個性憨直,不善「討人情」而是「眾人都替李逵陪話」,身處被動的狀態。反觀《李逵負荊》:

   (正末云)哥哥……告哥哥打幾下,你兄弟一時沒見識,做這等的事來。【沉醉東風】……休道您兄弟、不伏燒埋。由你便直打到梨花月上來,若不打、這頑皮不改。(宋江云)我元與你賭頭、不曾賭打,小嘍囉將李山兒踹下聚義堂斬首報來。(正末云)學究哥,你勸一勸兒;智深哥,你勸一勸兒。(學究同魯智深勸科)……(正末云)哥哥你真箇不肯打,打一下是一下疼,那殺的只是一刀,倒不疼哩?(宋江云)我不打你。(正末云)不打謝了哥哥也。(做走科)(《李逵負荊》第一折,頁320-321)

不僅是極力的討人情,也主動請吳用、魯智深為他求情。以極盡俏皮的手段,耍嘴皮子來求饒,與宋江玩語言的遊戲,由此可見個性裡的小聰明,比起小說是相當不同的,便是這樣使得戲劇裡的李逵形象變得多樣。負荊此段,戲劇的描寫是仔細且富有畫面的,李逵的俏皮、主動四處求饒的樣子躍然紙上,而小說則是描寫一個「事件」的處理,並不著重畫面。


四、小結:

  戲劇與小說本分屬不同的文體,故在表現方式上就會有所不同,同時也必須取決於作者的書寫策略。《李逵負荊》的作者,是以宋江「遇清明三月三,放眾兄弟下山上墳祭掃三日」為始,再以李逵為主角,然而建構出負荊的故事;但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,則是李逵與燕青殺了狄太公女兒與姦夫之後,欲找借宿之地而延伸的,安排上是符合《水滸傳》整本小說的基調的,故李逵只是書中所塑造的好漢之一,當然也是108條好漢中個性顯明的,但並不必專寫其過多詳細的情形,而是以情節為重。如此一來,戲劇與小說的特性可看出分野。

  再者,戲劇與小說的轉折也是重要的。《李逵負荊》中,當假宋江與魯智深強擄王林女兒滿堂嬌而去,卻允諾三日歸還,也在第三折時如期歸還,但「三日之約」的安排上是否合理?擄去之後,為何還要歸還呢?《水滸傳》第七十三回的表現卻不是如此,假宋江與柴進強擄劉太公女兒後,霸佔牛頭山,「每夜輪一個將其姦宿」,亦沒有歸還之說。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,前者有歸還之期,一為才能將場景拉回,而不至於陷入找尋而後打鬥的場景,二則是由王林灌醉歸還滿堂嬌的假宋江與魯智深後,上山來解救李逵,使之有將功折罪的機會。後者則是順勢跳入找尋並打鬥的場景,使讀者(觀眾)有「痛快」、「替天行道」那種實際之感。這也是兩者處理的不同之處,亦將其藝術特性給呈現出來。




[1] 古代小說與戲曲經元至元末明初,兩者形成第二次「融合」。「融合」的結果不在於戲曲方面,而是促成《三國演義》、《水滸傳》的成書。參考許并生著《中國古代小說戲曲關係論》,北京:文化藝術出版社,20066月,頁140
[2]曾永義編注《中國古典戲劇選注》,台北:國家出版社,1997年,頁299-235
[3] 施耐庵集撰《水滸傳》,台北:聯經出版社,2005年,頁960-983